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
寻衅滋事罪的
量刑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若是随意地对他人进行殴打,且其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2. 若
行为人故意追逐、拦截、辱骂以及恐吓他人,导致情节恶劣的情况发生,也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3. 当行为人强行索取或者任意摧毁、占用公私财务,且其
情节严重的,则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置;4. 对于那些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从而引发哄闹事件,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扰乱的人员,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戒;5. 倘若行为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上述
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那么他们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责任。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例如行为人的
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经过全面权衡之后,方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若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并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破坏,那么他便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进而按照上述法律条款接受相应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