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法学界,抢夺
犯罪的对象通常被定义为公私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产行为且累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均可视为构成抢夺犯罪。对于那些涉及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罚制裁。假如
行为人在实施抢夺过程中携带了武器等危险物品,那么其行为将按照
抢劫罪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
定罪量刑。因此,可以说抢夺罪的客体必须符合公私财产这一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