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指出,若涉案人员因涉嫌强奸
犯罪而遭
逮捕之际,
司法机关审查确认其
犯罪行为已清晰查明,且
证据确凿且已有充足证明力,依法应追究其
刑事责任时,应当依法作出
起诉裁决,并向人
民法院正式
提起公诉。与此同时,司法机关亦会将案件相关的
案卷资料及证据移交至人民法院。倘若
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表示认罪悔过,司法机关还会针对
主刑、
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
缓刑等方面提出具体的
量刑建议,并将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相关材料随案移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