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定为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倘若其同时兼具以下四项条件: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显著的认罪悔过表现;已无再次犯罪之虞;且宣告
缓刑对其所处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话,则
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关于轻微的脑震荡
行为人是否会面临
刑事拘留与缓刑判决,这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若该案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从理论上来讲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缓刑判决,仍须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