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明文规定,袭警有可能被视为
寻衅滋事行为的一种种类。当袭击警察的行为符合该
法规中规定的特定情形时,例如若被认定为“追逐、拦截他人”或“强制抢夺或破坏公私财物”等不当行为,此类袭击警察的
违法人员将面临五天以上至十天之内的
拘留以及
处罚金上限在五百元以下
罚金的惩罚措施;如若情节恶劣,则可能遭受为期十日以上至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同时处置金额亦可高达一千元以下。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
袭警罪行的具体惩戒措施,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袭击警察行为的严重性及所引发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由公安部门依法做出裁决。因此,袭警罪行的
拘留时间可能因具体案情而异,但总体而言,其
拘留期限应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