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相关条款之规定,若
行为人在参与劝解或调解过程中,导致执
法人员遭受人身攻击,那么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被定性为
寻衅滋事,面临相应地法律责任追究。若此种行为
情节严重,按照法院最终裁决结果,其将有可能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之内的
拘留惩罚,同时也可并处不超过一千元人民币的罚款。当然,具体
拘留期限的长短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