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明确规定,未满法律规定年龄者为他人介绍性交易活动属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的行为表现形式之一。若该涉及
未成年人的涉及卖淫的行为情况严重,将会面临长达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时还需同时承担相应
罚金的
处罚。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介绍
卖淫罪的状况,其最终的审判结果往往是由具体案情的复杂程度和严重程度所决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若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涉案未成年人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