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公安部门在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拘留后,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讯。若在
诉讼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并不符合
拘留条件时,公安部门需及时释放该人士,并对其出具相关
释放证明文件。由此可见,是否会出现犯罪嫌疑人在被
刑事拘留之后仍需服刑的情况,主要取决于后续的法律程序以及调查结果。若经查证,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
犯罪行为且被法院判定有罪,则其可能需要在监狱中接受相应的惩罚;反之,若
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或者最终被判
无罪释放,那么犯罪嫌疑人便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