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未成年实施
暴力行为时,受害儿童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
拘留期长短将主要根据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及其实际情况来决定。举例来说,当施暴者的攻击只导致了轻微的身体伤害,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
行政拘留的
处罚,而这种拘留的期限通常在五天到十天之间。然而,若伤害程度达到了
轻伤乃至更重的级别,那么就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规定的故意
伤害罪,进而需要接受
刑事拘留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十天,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延长至十四天。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
犯罪嫌疑人,他们在拘留之后的
羁押时间甚至可以长达三十七天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