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故意冲撞收费站闯关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依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133条之一进行
量刑判定。若
行为人行使
机动车在公共道路行驶期间出现了诸如竞相飙车、醉酒驾驭、
严重超载或者
超速行驶等任何一种情况,都会面临被处予短期监禁以及罚款等惩罚措施。而若机动车所有者或者管理人员在此方面承担起直接的责任,同样会遵循以上述
法规的设定来进行相应
处罚。倘若这一行为还触犯到了其他不同类型的
犯罪,那么就会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那项法规来作出定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处
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