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计量标准通常包含以下内容:首先要减掉
非法集资所得到的货币价值,再去掉用于集资过程的成本与在集资过程中支付给投资者的利益。在处理集资诈骗案件时,我们应该注意到,非法集资所得的金钱价值其实就是该
犯罪行为对
受害人的直接
经济损失。至于用于集资的成本以及付出给投资者的利益部分,这些都应该被看作是犯罪行为的必须代价和支出,因此不能算入诈骗的金额之中。例如,假设某人通过不实宣传来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总计收取了100万元的资金,但是最终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只有20万元,另外还有10万元用于集资活动的开支,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诈骗的金额应是100万元减去20万元以及10万元,也即是总共7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无论作为个人还是组织都可能因诈骗公众财物的行为受到严惩,这取决于
诈骗金额的大小与性质。对于集资诈骗案件来说,诈骗金额的多寡直接关系到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犯罪程度与责任。因此,准确地计算出诈骗金额是判定犯罪嫌疑人
刑事责任的关键因素。若诈骗金额符合“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或者“
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律标准,犯罪嫌疑人就会面临相应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