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要求,若有不
法人员对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交通警察实施
暴力行径或是采取威胁手段,其行为将有可能触犯
袭警罪的实质性条款。当
行为人的
违法行为与该条款所述的袭警罪相吻合,即“以暴力方式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行为人将面临
刑事追责,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
刑罚;倘若行为人的恶劣行径严重危害到交通警察的生命安全,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
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