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诈骗案件取保候审的首次提起审查时间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充分考虑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若案件已顺利进入第
二审程序阶段,那么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第
二审级别的人民法院应对第
一审判决中所认定的事实及适用法律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倘若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第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或
证据收集上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可依据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因此,诈骗案件取保候审的首次提起审查时间将视具体案情与法律程序的推进而有所不同。若案件在第一审判决之后进入第二审程序,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将对此展开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反之,若案件尚处于第
一审阶段,取保候审的决定及其首次提起审查时间将由一审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
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