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对涉及
自诉案件的审结期限有明确要求,倘若被告人没有处于
司法拘留状态的话,则应在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之后,六个月之内完成法庭审判并宣判。由此可见,就
自诉的诽谤罪这一特定类型案件而言,就算被告人没有面临司法拘留的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原则,其理应对己的无妄之过在六个月内接受法庭的公开审判和判决。然而,实际的法庭开庭日期可能会因为案件本身的复杂性、
证据搜集的难度、调查核实的深入程度以及庭前准备工作的繁琐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变动,因此,具体的开庭日期可能会与理论上的预期存在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
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