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针对
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
追诉时效期限是由
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具体决定的。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抢夺罪被判定的法定最高
刑罚幅度为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十五年。若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已经过去了十五年,那么在通常情况下,
司法机关将不会再进行追诉。然而,如果在二十年的追诉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话,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