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
法规,侵犯妇女贞操权之强奸罪的法定最高
刑罚为十年
有期徒刑;若
犯罪嫌疑人与未满十四岁少女发生性行为,则须
加重处罚。若强奸
犯罪行为极其恶劣,或者审判时发现有其他加重情节,例如在公共场合公开实施强奸、多名男子共同对一名女性实施轮奸、
强奸幼女导致严重后果等等,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因此,强奸罪的刑期可能介于三年至十年之间,而实际刑期的长短需参照案件的详细情况及
司法机关最终做出的裁决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