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法律
法规所规范的内容,
抢劫行为的
量刑范围涵盖了自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并有
罚金附加,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
死刑,同时也可能伴有罚金或
没收财产等惩处。此外,依照第七十二条相关法条,若
犯罪分子被判定为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倘若满足特定条件,可宣判其
缓刑。因此,当抢劫罪涉及的财物数量与情节所引起的刑期属于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区间时,并且该罪犯具备缓刑的相关资格,便可依法考虑对其实施缓刑。然而,若因抢劫罪
涉案金额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导致刑期超出十年有期徒刑的范畴,则通常情况下将无法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