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中涉及到的
合同诈骗行为造成了高达65万元人民币的损失,然而并未明确透露该损失达到了中国
刑法中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或是"
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具体标准之中的哪一种。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这些衡量标准往往是通过司法解释加以确定和调整,并且司法解释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项物价指数等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