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倘若子女采取
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实施
抢劫行为,其将面临抢劫罪指控。具体的判决结论将会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如抢劫方式、涉案财物的价值高低、是否存在相关加重罪责等综合性元素。假设子女的行为触及了该法律条款所列的所有情形,诸如多次进行抢劫
犯罪或是涉及巨额财产的抢劫活动,那么相应的
处罚可能包括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直至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附加必要的
罚金或财产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