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
抢劫罪的惩罚措施,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一定数额的
罚金。若符合此条款中列举的八类严重情节之一,则相应的
刑事责任将会被加重,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的惩戒,同时伴随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的
附加刑。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需根据实际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司法实践经验进行综合考虑后才能得出,因此,仅凭上述信息,我们尚无法给出确切的刑期结果,原因在于判决结果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
犯罪的恶劣程度、犯罪所产生的灾难性的后果,以及罪犯在整个过程中的表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