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明确规定,任何被
侦查机关首次询问或受到强制性约束的罪犯,均享有权利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服务。若是司机这一特定职业群体中的
犯罪嫌疑犯人,一经拘捕,务必迅速委任
辩护人。如若司机正处于
羁押之中,其
法定监护人或具有密切关系者,亦可接手行使委托权,以替代性质进行辩护
代理。一旦取得辩护委托,辩护人不但应立即通知负责处理此案的
司法机关,而且还需向他们详细阐述辩护过程及结果。因此,司机与家人应当立即与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取得联系,以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司机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