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凡被依法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若其行为情节轻微且有悔过之心,无再次犯罪之虞,且宣告
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者,可予以宣告缓刑。对于年龄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涉案人员,必须宣告缓刑。因此,如若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因犯
盗窃罪而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则应依法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