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取决于
犯罪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期。对于
交通肇事案,其法定最高
刑罚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故适用该条款中的第一款规定,此类案件的
追诉时效期限应为五年。若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五年内并未遭到
刑事追究,则该
犯罪行为将不再受到追诉。因此,针对交通肇事案的最长
羁押期限,即
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间,同样也是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