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行为并不符合
欺诈罪的标准,而更多地被理解为一种经济上的争执。
您或许有机会同相关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寻求分期付款或是其他适当的违约解决方案。
然而,如若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演变为严重的问题:
持卡人故意超越规定上限或
逾期,同时经过发卡银行的合理催讨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欠款;
结合这个现象,持卡人存在明显的意图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便构成了
信用卡欺诈犯罪。
在此阶段,若不及时采取行动,可能将面临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