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施工单位严禁将其资质借予他人进行挂靠使用。
实际上,建筑行业的资质挂靠已被列为法律明确予以禁止的
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已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和
营业执照,以其名义从事工程项目的承揽活动。
法规同时也明确指出,只有那些已经依法获取相应资质证书且在自身资质许可范围之内开展经营活动的
承包工程单位,才有资格参与工程的
承包竞争。
禁止任何人在未获得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借用具有资质的公司名义,从而以该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项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
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