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
盗窃罪的
追诉期限,主要依据其
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来决定。若
盗窃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诸如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
持械盗窃、
扒窃等恶劣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刑事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追诉期限通常设定为五年。然而,若盗窃金额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例如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等等,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追诉期限通常设定为十年。最后,若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如造成
人员伤亡、
危害公共安全等等,那么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在这种极端情况下,追诉期限通常设定为二十年。因此,可以明确地说,盗窃罪确实存在着追诉期限,并且这个期限是根据
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判处的
刑罚长度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