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所述,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应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若
盗窃金额约为三千元,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该行为已触犯“数额较大”之规定。据此,
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需承担
罚金刑罚。然而,具体的
量刑结果将综合考虑
犯罪的具体情节,例如犯罪手段、犯罪造成的后果、犯罪动机以及是否存在悔过表现等因素。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提供
立功线索等,则可能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最后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