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
盗窃罪须具备以下要件:即
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共或者
私人财产的行为;所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了法定的“
数额较大”程度,或者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多次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财物;未经允许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在行窃过程中使用了
凶器或者趁人不备进行
扒窃等。在此基础上,若行为人协助他人盗窃自身拥有的物品,只要满足以上
构成要件,例如
盗窃金额较大、
多次盗窃等,亦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然而,对于此类案件的具体处理,仍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深入剖析。若行为人仅是偶然协助他人盗窃其本人所有的物品,且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盗窃罪构成标准,则可能不会被判定为
犯罪。但若涉及到多次盗窃或者盗窃金额较大,那么便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因此,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必须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