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
当事人是否还将面临
逮捕之厄运,这主要取决于案情的具体情形以及司法机构的权威判断。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与
监视居住两者均属于
刑事诉讼阶段中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临时性
强制措施,而非最终的
刑事惩处手段。在此期间,对于案件的侦查、
起诉及审理工作不得予以任何形式的中断或停止。若
司法机关发现不应再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则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新的
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便有可能重新考虑采取逮捕这种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作为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试图逃避侦查、审判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因此,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将面临逮捕之厄运,必须要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权威判断才能做出准确的回答。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被逮捕,这个问题并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肯定或否定的答案,而是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权威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