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
盗窃罪的主体限于自然人。然所谓间接正犯,乃是利用他人作为
犯罪工具,自身却并非直接参与
犯罪行为的现象。参照此项
法规,显然并未明确排除间接正犯成为盗窃罪主体的可能性。因此,从理论层面来看,盗窃罪确实有可能由间接正犯所构成。然而,要判定是否构成间接正犯,必须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
证据,其中包括
行为人是否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以及行为人对于犯罪结果有无支配及掌控等关键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将某一行为认定为间接正犯,往往需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及法律规定作出最终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