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具体规范,同意取保候审的范畴包含可能被处以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在特殊情形下,例如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也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对于
受贿60万元人民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其
受贿金额已达到了较大的标准,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将被处以
罚金。因此,如果该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述的(一)或(二)项条件,即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的话,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
犯罪情节的轻重、悔过自新的态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这些都需要由
司法机关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后才能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