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若
犯罪嫌疑人、被告涉嫌故意
伤害罪,且满足如下任何一项条件,便可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1.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预计将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
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
3.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处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
4.
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关于具体的
取保候审申请流程,通常由犯罪嫌疑人、被告或其
法定代理人向公安机关
递交申请,并附上相关申请文件,如:
取保候审申请书、
身份证明文件、与案件有关的
证据材料、
担保人或
保证金证明等。公安机关在审核申请文件之后,若认定
符合条件,则会决定采纳取保候审措施,并签发
取保候审决定书。反之,若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将会拒绝批准取保候审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