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等。对于袭警行为,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具体情况下,若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如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并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那么在实施袭警行为之后,
当事人是有权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
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