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首要步骤便是立即将车辆停下,之后需设立明确的安全
警告标识并妥善保管事故现场;
倘若出现重大人身伤亡情况,应该优先实施有效的救治并同时拨打紧急救援与
报警服务电话。
在报警完成后,只需耐心地等待警方到场进行后续的调查与处理便可。
请特别关注,如果由于救治伤者而导致事故现场部分区域变更,务必在现场做出明显标识以供后续查证。
若此次事故未涉及任何严重人身伤亡事件,仅有轻微的
财产损失,并且所有涉事人都对此次事故的起因及其真实情况持有共识,则无需拨打报警电话,而是可以自主决定离开现场,通过
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解决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