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出行这一领域内,我们所谈论的“
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针对各类机动驾驶员(即车辆驾驶人士)、行人和乘客,以及所有涉及到道路交通活动过程中的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他们在某些方面违背或违反了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条文以及其他相关交通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
对交通
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归档,这实际上是一种行政罚责措施,具体的执行依据和实施准则是来自于更为严谨且周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就如何针对这样的
违法行为进行处分,这里所提到的处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给予
警告、征收
罚金、暂时扣留或永久
吊销持有人的
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可依法采取
拘留在外的执法手段。
《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