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非法获取他人银行卡并进行使用,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将被判定为涉嫌盗窃
犯罪,其具体
量刑标准主要如下:
1.在盗取了金额达到一千元到三千元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是
管制的
刑事惩罚,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相应
罚金;
2.而如果
盗刷数额进一步扩展到了三万元到十万元甚至还有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将会面对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此外还需附加相应罚金
处罚;
3.当数额高达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甚至更多时,或者出现其他更加恶劣的情节时,则可能会被判定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且在判决基础上需要处以罚金或没收其
个人财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