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缓期徒刑允许异地实行。
相关法律并未限制被判处缓期徒刑的
犯罪嫌疑人前往其他地区履行缓期徒刑的义务,然而,对缓期徒刑犯人来说,他们需在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或迁移居所前,向考察机关报告并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