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凡是年满七十五周岁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故意犯罪的场合中,应当考虑给予其从轻或是减轻惩罚的待遇,然而,对于那些因疏忽大意而
犯罪的人员来说,也应该适用类似的原则,给予他们从轻或是减轻惩罚的机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条法律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群,而对于尚未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的十五岁
未成年人来说,并不适用。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明确规定,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年满十六周岁。因此,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十五岁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并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相关规定,他们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因此,尽管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开设赌场罪行,但他们并不会面临
刑事处罚,但是有可能会遭受
行政处罚,或者由其
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