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法律规定,倘若某人明知他人正运用信息网络实施
违法犯罪行为,依然为之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或协助,并且情节较为恶劣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需要缴纳
罚金。若某人为他人实施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300万元,此种情形往往会被视为
情节严重。然而,实际的
量刑结果还需综合考虑诸多其他因素,如
犯罪的具体状况、被告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犯罪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被告的犯罪前科、是否存在悔过自新的态度以及是否有
立功表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