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对于
盗窃行为的
定罪量刑标准采用
犯罪金额的比例减法方式来确定。具体而言,如果
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的
违法行为,且所涉盗窃财物的价值较大,但是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设定的“
数额巨大”或“
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定基准,同时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其可能面临的
刑事责任将是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还需承担
罚金的
附加刑罚。然而,关于具体的减半数额标准,则需要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性的法律
法规,因为这些规定通常会对数额减半的具体数额作出明确的规定。鉴于提问者在问题中并未提供具体的数额标准,因此我们无法给出确切的数额减半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