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屡次行窃乃属于
盗窃行为的一类
犯罪形式。无论每次所
窃取财物价值大小如何,只要实施了
多次盗窃行为,便有可能触犯盗窃罪。关于具体的定罪与
量刑,需结合实际案情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盗窃行为发生的次数、每次盗窃所涉及的金额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等诸多因素。若盗窃行为频繁发生,且满足“
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之条件,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须缴纳
罚金。若
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而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