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实施了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言,其待审时长最长不得超出十二个自然月之限。也就是说,若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并未出现任何阻碍案件侦查、
起诉及审判工作进行的因素,那么他们所面临的
取保候审期限将有望在十二个月之内得以圆满结束。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结束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才能获得最终判决结果。实际上,判决的具体日期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包括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的进展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