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取保候审期间,倘若被
保释者自行伤害自身,此种行为无疑是对
取保候审规定的一种严重违反。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无论是对案件的侦查过程还是对嫌疑人的
起诉以及审判程序都不应中断进行。若是被保释之人自行伤害,这很可能反映出他们有意逃避法律责任,甚至对整个社会具有潜在的威胁性。因此,相关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局都必须立即解除对
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改变
强制措施,例如将其
逮捕或者采取
监视居住的方式。与此同时,也应尽快通知被保释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