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调解方案:
若有争议,您们可以选择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版权
代理机构甚至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就双方愿意接受的条件达成共识。
其次,是行政投诉途径:
若
侵权行为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除
民事责任之外,
侵权者可能会被要求停止侵权活动、回收
违法所得、销毁侵权物品,并面临罚款;情况严重时,甚至会被没收制作侵权物品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再次,若您发现自己的版权受到了侵犯,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根据相关
法规,应自知权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申诉。
最后,仲裁也是个选项:
倘若已经签署了书面仲裁协议或作品权益相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可以向特定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结合图片库行业性质、行业现状、相关经营者举证能力等情况,并基于引导此类经营主体规范开展业务、合理维权的裁判指引目的,实践中一般不能仅凭
当事人自行标注的可修改的水印和版权声明来认定权属。图片库经营者应提供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
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初步
证据以证明其权利归属。被告提出抗辩予以反驳的,根据双方举证情况和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作进一步审查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