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或刑事诉讼程序中,若被告被判定需进行
监外执行,原告便有权针对此项决定提起上诉。
同样地,针对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罪犯,倘若其患有严重疾病并有
保外就医之必要,或者因生活无法自我照顾而导致生命危险,以致在暂时性的
监外执行条件下不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況时,亦可申请
暂予监外执行。
在最终的判决过程中,假如审判机关未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被告人若对此结果有所异议,则可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
递交上诉状。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
被告人、
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
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
辩护人和
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