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接到派出所电话请您前往,而因故无法配合,需知晓此时
司法机关将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
关于派出所办理案件具体流程如下:
1.对于各类举报情况需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2.对于行政
拘役的决定机构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3.对于被判
拘留者,公安机关负责送往拘留所。
关于拘留所需程序如下:
1.正常情况需先亮明身分与抓获人员出示
传唤证或
拘留证;
2.特殊情况可口头指示延后补办相关手续即可;
3.若情况非常紧急,比如嫌疑人正在逃窜或是可能抵抗等,亦或当场被指控
违法犯罪,则可直接
口头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
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查处
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
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