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虐待儿童的案件,所需的关键
证据应当包含案子发生的精确时刻和具体位置。
其次,为了尽可能详尽地描绘出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我们可以了解,由于孩子们的表述能力可能受限,因此他们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少许偏差。
因此,至关重要的其他证据还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诊断报告以及就医过程中的详细记录。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们更提倡能够提供一部分与案子相关的特定证据。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
侮辱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