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胜利之后,如若对方以缺乏财力为由表示无法
执行判决书中的规定,且截至日期仍未做出执行行为的话,
债权人有权通过向相关法院提出强执申请来保障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法院将责令被执行方提供详细的财产状况信息以便核实。
另外,倘若既定事实确实证明无可供执行之资产存在,那么法院也会依法宣布终止此次
执行程序。
可是请注意,当您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仍然可以再次向法院提交申请并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