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
信用卡欠款纠纷而遭
起诉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将
传票送达至
起诉状中所指定的被告人所在地。
一旦被告人接收到法院发出的传票后,他/她有责任在法院明确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参加法庭审理程序。
如若被告人无合理原因而未出席庭审,那么法院极有可能将会按照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判决。
待到
判决生效以后,倘若被告人仍拒绝履行自身义务,便将面临着法院对其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