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经济纠纷的
法律追诉期限设定为现行三年,从权益方明确知晓或应当已知晓自身权利受到了侵害及
责任人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若相关法律对此作出进一步的特别规定,则需要依据该特定条款执行。
然而,如果在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后超过了二十年的时间,那么人
民法院将依法拒绝给予援助,除非确有例外或特殊情形发生,人民法院才会根据权益方的申请予以适当延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